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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战场上他收敛过好几个弟兄的残尸,对内脏的部位还算是清楚些。
车子载着昏迷的齐多娣去往最近的医院。
楚老二问郑开奇:“还有没有别的线索了?”
郑开奇不理他,还哆嗦着,“这下我哥的腿有救了,有救了。”
他一下子瘫倒在地,先是挽起裤子看了脚伤。
子弹带走一块肉,没伤到筋骨。
又撕开衣服看了看左胸。这边带走的肉比较多,从腋下穿过,不是致命伤。
“老齐的手真稳啊。”郑开奇暗中想着,长舒了口气。
“你小子胆子挺肥啊,还救了我弟弟一把,要不要跟我干?当个外勤什么的?”
楚老二很欣赏这个为了几个钱就敢玩命的小子。
他自己能从街头混混变成警察厅里也算是混的不错的队长,凭的就是混不吝和不要脸。
光头不乐意了:“哥,我这次任务死了几个弟兄,我这边缺人啊,郑开奇,跟我在郊区警署混吧,事少活少,吃香喝辣,不过暂时没有编制啊。”
郑开奇控制了情绪:“我听两位哥哥的,抓共党,赚钱养家,跟你们混。”
他要牢牢把握,这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机会。
跟着楚老二有优点,但跟着光头混,应该能知道,他的两个饭桶手下,怎么知道消息去堵老吴的。
他要找出来那个叛徒。
“我听两位哥哥的。”他双眼满是憧憬和敬佩,“以后就跟你们混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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